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,培养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,并对我校学生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估方法,来实现对学生进行的科学、公正的评估,特制定我校学生综合评估方案。
一、评估原则
(一)对学生的德育、智育、文体活动、社会实践和创新素质4个方面综合计量评估,计量总分为100分。德育评估总分为100分,所占比例为20%;智育评估总分为100分,所占比例为70%;文体活动评估总分为100分,所占比例为5%;社会实践和创新素质评估总分为100分,所占比例为5%。
(二)学生综合评估每学期进行一次,实行学生自测、民主评估、组织评估三结合的原则,但以组织评估为主。
(三)本科生第8学期(五年制为第9,10学期),专科生第6学期综合测评评估原则上沿用,本科生第7学期(五年制为第8学期),专科生第5学期综合测评评估结果。
二、德育评估
按照学校制定的《学生政治思想与品德定性定量综合考核方案》评定。
三、智育评估
(一)政教课、军训课成绩均列入智育基础分。考查成绩按“优”为90分、“良”为80分、“中”为70分、“及格”为60分、“不及格”按实际分计算。
(二)智育评估分=学期平均学分绩点*22.2*70%
四、文体活动评估
1.评估内容包括学生参加文体活动情况(如参加早操、校内外各项文体活动等内容);学生在文体活动中获奖情况等。
2.文体活动评估中不设立扣分项目。
3.学院制定具体评估内容和分值。
五、社会实践和创新素质评估
1.评估内容包括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;基础技能(如外语等级、所获各种资格证书等);科研学术水平(如各类科研项目、各类刊物上发表文章、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、科技奖励和专利等);竞赛中获奖情况等。
2.学院制定具体评估内容和分值。
六、评估程序
(一)学期末,对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分别进行评估,评估定出各自的分数。开学初2周内按照综合评估方案进行评估。
(二)在自评的基础上,专业评估小组组织民主评议,对每个学生民主测评,填写考核登记表报给辅导员。
(三)辅导员对每个学生负责做组织测评,填写考核登记表,报送学院评估、评定小组审定。
(四)学院评估、评定小组确定评估总分,排好名次、奖学金等级,上报学生工作部(处)审核备案,并作为发放奖学金,评定优秀毕业生,评选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及各类单项奖的主要依据。
(五)评估总分、名次、奖学金等级要与本人见面;如学生有复评要求时,由学院评估、评定小组复核确定其总分、名次、奖学金等级。
(六)本方案从2019年9月开始施行。
延 边 大 学
二○一九年七月